一、產品[直行程電動執行機構]的詳細資料:
產品型號:ZAZ—I型
產品名稱:直行程電動執行機構
產品特點:上明牌ZAZ-1型直行程電動執行機構是我公司zui近發展起來的一種電動執行機構,它有開關型和智能型兩種,它適合中小型企業生產自動化的需要,其特點是體積小、重量輕、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價格低廉、容易推廣使用,廣泛應用于中小型化肥廠、輕工、紡織、冶金等工業部門。
二、主要技術指標:
型號 | ZAZ-1 | ||||
ZAZ-1A | ZAZ1-1B | ||||
出軸推力(N) | 2500 | 4000 | |||
行程(mm) | 10 | 16 | 25 | 40 | |
全行程時間(s) | 40 | 64 | 100 | 160 | |
開關型 | 電阻反饋 | 0~820Ω | |||
電流反饋 | 4-20mADC | ||||
智能型 | 輸入4-20mA、輸出4-20mA | ||||
線性誤差 | 電阻反饋≤±5%,電流反饋≤±2.5% | ||||
工作方式 | S4通電持續率為50% | ||||
電源電壓 | 220V±10 % 50HZ±1% | ||||
環境溫度 | -10~+55℃ | ||||
相對濕度 | ≤95% |
三、結構原理:
1.可逆電動機:
電動機是利用電容分相的可逆電動機,并帶有齒輪減速箱。
2.減速器:
減速器是將轉速較高,轉矩較小的可逆電動機輸出功率轉變成所需的轉速,轉矩較大的執行機構輸出軸功率。減速器采用一級平齒輪傳動。
3.推力機構:
推力機構是由梯形螺母和螺桿組成,螺桿和減速器主軸直接連接,它把旋轉運動變成直線運動,使電動執行機構保證有規定的輸出推力及移動速度,實現閥門的開、關或調節作用。
推力機構還具有自鎖性能,從而保證了當電動機斷電時,維持閥門所需的控制和調節位置。
4.機械限位組件:
機械限位組件由限位塊和指示牌等組成。為了使電動執行機構保證在規定的行程和顯示閥門位置,以不損壞調節機構及有關杠桿,在支座上裝有限位塊,起機械限位的作用。
5.手輪:
在執行機構的頂端裝有手輪,用來進行就地手動操作,操作時只要將手輪轉動即可,自動時和減速器同時旋轉,便于操作人員觀察工況。
6.彈性聯軸器:
彈性聯軸器是連接減速器主軸上平齒輪與反饋螺旋電位器之間的一種彈性部件,它同時起保護多圈電位器的作用。
7.反饋螺旋電位器:反饋螺旋電位器采用1.5-1型820Ω10圈電位器。當執行機構與伺服放大器配合使用時,它接受 4~20mA直流信號,作為位置反饋信號和輸入回路相比較組成比例調節環節,而在無定位調節系統中,它僅作為位置指示信號用。
8.行程限位開關:
ZAZ-1型直行程電動機構帶有行程限位開關,使執行機構在極限行程位置可靠地切斷工作電源,避免電動機出現長期堵轉現象,因此整個單元工作更可靠、更穩定。
9.電阻、電流變換器:
ZAZ-1型電動執行機構既可以電阻反饋輸出,也可以選擇電流信號輸出。
10.執行機構加智能定位器可實現輸入信號智能控制。(有機內型和機外型)
四、上明牌ZAZ-1型電動執行機構外形安裝尺寸圖:
型號 | 直徑×高L×C | 閥桿連接螺孔(F) | 法蘭連接孔距(E) | 法蘭連接螺孔(D) | 法蘭吻合內徑(G) | 配閥通徑DN | 接口距離Hmin | 重量 (KG) |
ZAZ-1A | 170×340 | M8 | φ80 | 2-φ10 | φ60 | G3/4,20,25 ,32,40,50 | 76 | 5.5 |
ZAZ-1B | 190×440 | M12×1.25 | φ105 | 4-φ12 | φ80 | 65,80,100 | 130 | 9 |
訂貨須知:
一、①直行程電動執行器產品名稱與型號②直行程電動執行器口徑③是否帶附件以便我們的為您正確選型。
二、若已經由設計單位選定明精公司的型號,請按型號直接向我司銷售部訂購。
三、當使用的場合非常重要或環境比較復雜時,請您盡量提供設計圖紙和詳細參數,由我們的明精閥門專家為您審核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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